长春廉租房确保贫困家庭有房住
   

    人民网长春5月9日讯  记者刘亮明报道:50岁的刘立柱见面就说:“没有政府无偿分给这30多平方米的楼房,我一家3口真就得‘铺天盖地’了。现在水电暖煤气齐备,每月只花12.8元房租。”他是长春朝阳区居民,过去一直租住四面透风的小棚户,2003年初,市政府通过购买二手房无偿配给的方式解决了他家的住房困难。近6年来,长春市采取多种廉租住房措施, 使全市无房和人均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做到了应保尽保,政府已累计投资1.65亿元,为8877户低保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

    2001年初,市政府先后出台《长春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长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明确了廉租住房的定义、对象、资金来源、准入条件、保障标准和退出机制等,为解决低保无房居民住房困难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又建立了廉租住房准入、轮候、排队、定期审核和退出等一系列制度,保证了廉租房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为让低保家庭住得上、住得起房,实行廉租住房租金核减办法。对低保家庭所租住房每平方米只收0.4元租金,差额由政府负担。几年来,全市通过租金核减的方式,拿出859万元,解决了3595户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为扩大廉租住房实施范围,更多地解决低保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还实施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4年来,政府拿出4674万元陆续购买二手公有住房800套,通过微机点击抽取,无偿分配给低保无房家庭居住,基本解决了低保无房家庭的住房困难。

    针对部分租房低保家庭无力负担房租的情况,2003年又采取了租房补贴措施,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以下的按人均14平方米、每平方米6元进行差额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已为1997户低保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031.7万元,不仅解除了低保家庭的后顾之忧,同时,也不同程度地改善了他们的住房条件。

    去年,长春市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其中被拆迁的低保户2485户。针对这一情况,政府再次拿出补贴资金9940万元,使所有被拆迁的低保家庭的住房都得到妥善安置。

    市长崔杰说,解决民生问题始终是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今年,市委市政府仍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10项重点工作之一,确定将土地净收益的10%和公积金增值收益应投入部分专项用于住房保障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再由政府购买100套设施、设备齐全的小户型住宅,分配给低保家庭中新出现的无房户,特别要优先解决“老、弱、病、残”居民的住房问题,同时,要建设政府保障性商品住房2万平方米约400套,以低于建设成本的价格,出售给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的低保无房家庭,不足本分由政府补贴。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