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语节目部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招聘考试考场纪律
  

考  场  纪  律
(广电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

    1、考试开始前10分钟考生凭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位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2、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纸条和自备草稿纸;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传呼机、移动电话等)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等)。已携带入场的应交监考人员保存。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4、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5、考生答卷前,应先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凡上述各项涂改或字迹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6、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7、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8、考场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冒名或换卷;严禁夹带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的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10、留考考生必须服从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泉州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组、监察室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