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标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有疑义,应该如何投诉?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据,目前在泉州,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建设项目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但应注意的是投诉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可详见七部委令第11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中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