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泉政法函〔2006〕23号
关于泉州市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依据审核结果的复函
泉州市广播电视局: 你单位《泉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函》(泉广函[2006]6号)收悉,随附 的泉州市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已经我办会同市编办审核。其中,泉州市广播电视局的执法 依据由市政府授权我办统一公布;你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行为1OO项,其中:行政 许可2项、行政处罚65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行为28项),由你局在泉州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 同时编印成册对社会公布。今后你局应依法实施上述行政执法行为。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审核 复函
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6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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